為規范校外托管機構運營秩序,筑牢中小學生校外安全防線,長垣市人民政府出臺《長垣市校外托管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設立登記、服務規范、監督管理到責任追究構建全鏈條管理體系,現將核心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出臺背景與核心目標
隨著課后托管需求日益增長,校外托管機構成為校園服務的重要延伸,但部分機構存在安全隱患、管理不規范等問題。《辦法》立足長垣市課后服務全覆蓋的工作基礎,以“依法規范、安全優先、優質服務”為原則,通過明確監管責任、細化運營標準、強化追責機制,實現三大目標:一是破解托管機構“監管真空”難題,二是保障中小學生身心健康與安全,三是推動托管服務從“托有所管”向“托有優管”升級。
二、核心內容解讀
(一)明確監管體系:多方聯動,責任到人
管理機制:實行“屬地管理+部門分工”,成立由教體、市監、公安、消防等10余個部門組成的專項工作專班,構建“教體局牽頭統籌、多部門各司其職、鄉鎮街道日常監管”的聯動體系。
部門職責:市教體局負責統籌協調與備案管理,市監局主管證照辦理與食品安全,公安局負責治安與安全檢查,衛健委監管健康與疾控,消防救援局提供消防安全指導,形成全方位監管合力。
(二)設立登記:門檻清晰,合規準入
資質要求:需先向市監局申請營業執照,取得食品經營等相關行政許可后,再到教體局備案,證照齊全方可運營。
場地標準:嚴禁使用違章建筑、地下室、污染區等危險場所,房屋需經安全等級鑒定,與危險化學品保持法定安全距離,建筑面積滿足疏散與活動需求。
變更注銷:登記事項變更需按規定申請,解散或注銷需完成清算并辦理注銷手續。
(三)托管服務:規范細節,安全第一
安全保障:安裝一鍵報警與監控設備(視頻保存不少于3個月),實行安全專人負責制,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接送時間與學校上下學無縫對接。
人員配置:20人以下配2名及以上工作人員,每增20人增配1人;工作人員應無犯罪記錄、持健康證上崗,定期體檢。
服務規范:嚴禁開展培訓輔導,實行明碼標價與協議管理(使用教體局制定的協議范本);禁止學生攜帶電子產品,提供非智能手機供聯系,杜絕“散養式”托管。
食品安全:持食品經營許可證運營,實行分餐制與食品留樣制度(配專用設施),公示食譜,采購原料留存臺賬,嚴禁采購來源不明食品。
(四)監督與追責:全程管控,違規必究
監管措施:部門定期聯合檢查,鄉鎮街道日常排查,學校統計學生托管情況并上報;市監局公開機構登記信息與年審情況,相關部門公示違規查處結果。
投訴舉報:家長及社會公眾可向登記機關或相關部門投訴舉報,部門需依法及時處理并反饋。
責任追究:無證經營、超員托管、違規培訓、食品安全或消防安全不達標等行為,將面臨責令改正、停業整頓、關停乃至追究法律責任;發生暴力欺凌或安全事故的,機構需承擔民事賠償,相關責任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依法依紀追責。
三、政策亮點
????(一)邊界清晰:明確托管機構“非培訓類”定位,嚴禁開展學科輔導,聚焦就餐、午休、接送等核心托管服務。
????(二)細節務實:對桌椅床具標準、工作人員配比、監控存儲時長等具體事項作出明確規定,便于機構執行與部門監管。
????(三)保障全面:既要求機構落實安全、衛生等主體責任,又鼓勵購買商業保險分散風險,同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全方位保障學生權益。
四、實施意義
《辦法》的施行將有效規范長垣市校外托管機構運營行為,解決長期以來存在的監管缺位、標準不一等問題,為中小學生營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校外托管環境,同時為托管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政策支撐,切實回應家長“急難愁盼”,助力“雙減”政策落地見效。
解讀機關:長垣市教育體育局
咨詢科室:校外培訓監管股
咨詢電話:0373-8844932
相關鏈接:長政文〔2025〕163號長垣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長垣市校外托管機構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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