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規范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運營管理,維護住房保障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障公租房資源良性循環、公平高效配置,切實維護廣大住房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以及長垣市《關于調整保障性住房相關標準的批復》(長政文〔2022〕189號)、《長垣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關于開展公共租賃住房違規問題整治工作的通告》等相關政策規定,現就2026年1月31日前未足額繳納公租房租金的催繳事宜,通告如下:
一、繳費期限及辦理方式
(一)繳費期限。凡2026年1月31日前未按時足額繳納公租房租金的保障家庭及相關企事業單位,須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足額繳清所欠全部租金;逾期未繳納或未繳清的,將依法采取后續處置措施,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二)辦理方式
1.繳費地點及辦理須知。攜帶申請人身份證、戶口薄、租賃合同原件等相關材料,前往長垣市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3樓住房保障窗口辦理繳費手續。
2.合同續簽。租金繳納完畢后,需前住怡善苑小區東商1號辦理物業繳費及續簽合同。
3.繳費方式。支持現金、微信、支付寶等方式繳納。
4.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陳述申辯權利
保障家庭如對欠繳租金的事實等存在異議,可在本通告規定的繳費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長垣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提交陳述、申辯意見及相關證明材料(需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逾期未提出的,視為自動放棄相關權利。
受理地址:長垣市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3樓住房保障窗口
聯系電話:0373-8885281
三、逾期未繳費的法律后果
(一)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保障家庭累計欠繳租金滿6個月的,將按規定取消其住房保障資格,責令限期騰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逾期拒不騰退的,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行。
(二)未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繳清欠款的,按照《長垣市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惡意拖欠租金經多次催繳仍不繳納的,將其違約失信行為記入公共信用信息檔案,取消其5年內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三)對拒不配合租金催繳工作、以暴力或非暴力方式阻礙核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各保障家庭及相關企事業單位高度重視租金繳納事宜,盡快結清所欠租金,相互轉告周知。按時足額繳納租金是承租人的法定義務,也是保障公租房持續健康運營、惠及更多住房困難群眾的重要基礎。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
特此通告。
歡迎社會各界監督舉報公租房違規行為。
舉報電話:0373-8885281、8628008、8929008;
舉報郵箱:cyzhufangbaozhang@163.com;
舉報信箱:設置在各公租房小區門口。
長垣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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